为周全照顾女儿,沈殿霞设立家族信托
来源: | 作者:汉正家族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 2022-09-23 | 188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在演艺圈打拼了40年的沈殿霞,绰号“肥肥”,很有大姐风范。1978年,沈殿霞认识了郑少秋,随后二人相恋。1985年1月5日,二人飞赴加拿大结婚。1987年,他们的女儿郑欣宜出生。然而,在女儿仅两岁时,沈殿霞与郑少秋离婚,并取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及大部分财产。2008年2月19日,沈殿霞因肝癌在香港病逝,享年62岁。

 

沈殿霞在生前累积了不少资产,包括中国香港、加拿大的不动产、金融资产与首饰等,保守估计资产净值达1亿港元。当沈殿霞第一次查出身体有问题时,其遗产处理问题便备受大众关注。最让沈殿霞放心不下的当然是自己的女儿,因为女儿郑欣宜当时仅20岁,没有任何处理各类资产项目的经验。沈殿霞希望在自己去世后,女儿不被人欺骗,将来女儿的生活也能得到保障。

 

据媒体报道,沈殿霞在去世前,将上亿港元的资产设立了家族信托,其中包括名下的银行账户资产、市值7000万港元的花园公寓、投资资产和首饰,受益人自然是女儿郑欣宜。该家族信托中的条款规定,郑欣宜每月可从信托中申请固定金额的费用。这笔费用既可以保证女儿衣食无忧,又可以防止她奢侈浪费。而当郑欣宜面对资产运用等重大事项时,最终决定由受托人负责审批、协助。

 

 

沈殿霞家族信托结构图

 

同时,在该家族信托中,沈殿霞还指定前夫郑少秋和信赖的朋友共同组成“信托保护人(监察人)”,以此来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,有无违反信托义务、侵害受益人的行为发生。如果郑欣宜想要支取大额款项,必须得到包括郑少秋在内的5位保护人的共同签名。这样,一来可以避免郑欣宜因年纪太小、涉世未深而挥霍遗产,二来可以防止有人觊觎庞大财产,三来可以杜绝受托人“监守自盗”。